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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觉哉理案

2017-09-06 丁 东 辩护人Defender

谢觉哉生于1884年,是清末秀才,和董必武、林伯渠、徐特立、吴玉章并称“延安五老”。1959年,谢觉哉在二届全国人大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年75岁。半个世纪前,国人普遍寿命不如现在长,他在世人眼中年事已高。当时国家尚未倡言法治,也未结束干部终身制,中央安排他当高法院长,有荣誉性质。他上任后,有人劝:“谢老,你的年岁大了,法院的工作就挂个名算了。”谢觉哉回答:“最高人民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极其严肃的工作,杀一个人是容易的,而不错杀一个人就不容易了。所以只挂名是管不好的。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是不能靠名吃饭的,个人也不需要什么名,而要多务实。挂名怎么行啊!杀人的批复都盖着我谢觉哉的印章,人杀错了,那些冤死鬼来找我算账,我怎么得了呀!”在履职过程中,谢觉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实为司法公正做出了可贵的努力。


▍文 丁东

▍来源 360图书馆


(谢觉哉)


死刑核准权原在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以后,各地法院用电报向最高院报案。谢觉哉认为这不只是程序的改变,而会严重影响办案质量,发生冤假错案。他说:“批案一定要调案卷,否则,何必要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呢?杀人一定要慎重,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杀掉就不能再安上,我们一定要对人民负责。”他向中央写了报告,建议废除电报报案制度,恢复1956年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必须报送案卷的做法。中央接受了他的建议。此后,全国大批案卷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有的案卷尺把厚,甚至还有凶器、血衣。谢觉哉看案卷十分认真,常常因劳累而失眠。他说:“从冤案的数量来看只是少数,只占百分之几,但对一个被判冤刑的人来说却不是百分之几,而是百分之百。对于冤判者本人、家属以及对社会的影响该是多大啊!”
   

他先后视察了18个省、市、自治区的71所高、中级和基层法院,视察中总要抽调案卷审阅。某次遇到湖南一位烈属,申诉江西法院判她儿子是反革命,理由是当过国民党长沙保安队迫击炮连长。谢觉哉看了材料,发现这个人1949年只有20岁,又是著名共产党员的儿子,国民党怎么会让他当迫击炮连长呢?判决书上说有档案可查。谢觉哉认真地查阅了档案,最后查清是同名同姓引起的冤案。
          

1961年,云南省高院报来一起死刑案核准:老百姓遭灾没有粮食吃,上山拣蘑菇充饥。有一地主成分的妇女拣得最多,交给大食堂。当天,她在食堂烧火。当蘑菇煮熟,大家都抢着吃,她却不吃。结果,一些吃蘑菇的社员中了毒。大家怀疑是她搞鬼,抓起来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认为是地主婆阶级报复,经过层层审批,判处死刑,送最高院核准。谢觉哉翻阅案卷,觉得疑点太多,决定将案卷退回重审!云南省法院重新调查,终于弄清真相:这个妇女的确不会辨认蘑菇有毒无毒,她在食堂里只烧火不吃饭,是因为已经在家里吃过了。法院于是撤销此案,将她释放。
          

1962年5月谢觉哉到陕西抽查案卷,对“王为业反革命案”产生了怀疑。某县法院认为王为业趁整风之机,向毛主席、周总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了十几封信,谩骂领袖,攻击党的政策,判处10年有期徒刑。王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判决过轻,改判20年。他抗拒改造,又加刑4年。王为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写了控诉书,省高院又将其改判为死刑。谢觉哉反复审看全部案卷后,说:“人民群众对公社化、大跃进有不同意见,向中央和毛主席、周总理写信,这有什么罪?”他建议有关法院对此案重新审判。当时有人怕重审犯右倾错误。谢觉哉说:“如果不重审,几十年以后,我们这些人都死了,后人翻阅案卷时,会说你们这个时代是什么社会?写信都有罪,上诉还要加刑,这可怎么得了!”王为业终于无罪释放。为了不让有关人员受连累,谢老特地在案卷上注明:“此案是谢觉哉改的!”

   

陕西富平人张志运,13岁进医院做护士工作,1950年到西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防疫统计班学习,1952年到防疫医疗总队工作。同年7月,随西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民族医防第三队到甘肃天祝,担任第一医疗组组长,到牛圈湾进行性病普查与治疗。

12月6日中午,边坡沟的两个女姓来检查,其中刘某只有13岁。因她属于驱梅对象,打完针后,张志运为她作妇科检查。阴道镜还没有放入,刘就说疼,张发现大阴唇的外缘,被阴道镜的前端擦破了一个粒米大的伤口,便停止检查,说:“我们的女同志来了再给你检查,你明天再来吧。”
  

回家路上,刘某感到下身痛,遇到同村姓杨的妇女,便问她检查时疼不疼,杨说不疼。刘便把检查的过程说了一遍。杨某回家后跟丈夫说了,又传出去,整个庄子人都说,刘某被强奸了。村长报告乡长,乡长报告区长,引起当地党政领导重视。医疗找张志运谈话,他坚决否认强奸。但张志运还是被公安部门逮捕,送往安远监狱。1953年3月31日,张志运以“破坏政策法令、造谣生事并强奸幼女罪”,被天祝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志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7月8日被武威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张志运又向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申诉,8月25日,西北分院回答:“天祝自治区人民法院和武威分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维持一、二审判决。”

1961年,张志运已经在高台劳改农场服刑7年多,他抱着一线希望,给谢觉哉写了一封上诉信,信里面还装了12斤粮票和2元钱。3月的一天,谢觉哉接到此信,看过之后,觉得此案有疑点。于是让秘书给张志运回信,说我们一定重视申诉,同时把粮票和钱退回。谢老让有关人员调卷,听取了阅卷人员的汇报。谢老说:“我看这个案子值得重视,最高人民法院要亲自派人进行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派了刑庭审判组长丁汾,会同甘肃省高院司法行政庭长康雄世来到天祝,作深入调查。他们见到刘某。刘某这时已经二十出头,通过卫校学习,在天祝某卫生所工作。她向调查组的同志详细讲述了当时的情景,最后深感悔恨地说:“现在我是医务工作人员,也结了婚,据我的医学知识和生活经验,不存在强奸。那时因我年幼无知,被人教唆,损害了我的名誉,冤枉了好人。”

  

真相就此大白。1961年5月18日,甘肃省高院作出批示:张志运身为医务人员,用子宫镜对13岁的杨某进行驱梅检查,是严重的错误,是医疗事故,但不是强奸,应即公开平反。法院宣布张志运无罪释放。并按其被捕时的级别待遇酌情补发冤押期间的工资,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谢老听了汇报,沉痛地说:“人家坐了8年的冤枉牢才平反,太晚了!”几天后,他还让助手打电话询问甘肃省高院:“人是否放了?工作是否安排?”
  

天祝人民法院接到省高院批示,立即将张志运从劳改农场调回,在县级机关干部大会上公开平反。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补发了4534元。张志运提出陕西有年迈父母,无人照顾。经组织联系,给他在陕西铜川安排了工作。
  

出狱后,张志运拎着手拎着大包小包土特产,来到北京,到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含泪讲述了自己平反的经过,想当面向谢老表示感谢。接待室工作人员打电话报告谢老。谢老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感谢。是我们法院让人家坐了8年的冤狱,道歉的是我们啊!”

 

1962,谢觉哉遇到了一件更加棘手的案子。当事人便是大名鼎鼎的潘汉年。

 

潘汉年也是一个老革命,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担任中共秘密情报战线的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1955年3月下旬,出席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期间,在谈到高饶问题时,毛泽东说,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如果有什么问题没有交代的,都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楚,否则罪加三等。潘汉年于是在4月1日向陈毅讲了1943年奉党之命与李士群接触时,曾与汪精卫见面,并向中央写了书面材料。毛泽东看后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第三天,潘汉年被捕。又过了一个半月,妻子董慧被捕。


(潘汉年)


关押七年之后,中央于1962年决定对潘汉年案进行审判,命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曾汉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组组长丁汾和助理审判员彭树华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丁汾和彭树华到关押潘汉年的秦城监狱,用一个月时间查阅了全部案卷,发现对潘汉年的主要指控,如在国共谈判中投降国民党,投靠日本特务机关,与汪伪勾结,包庇反革命分子,向台湾提供情报,都站不住脚,于是提出了八点质疑,向曾汉周汇报。三人达成共识,又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德峰汇报。最后向谢觉哉院长汇报。


谢老听完汇报以后说:“你们辛苦了。你们对潘汉年案卷材料看得很仔细,提出了你们的看法,很好。不过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最高人民法院是搞不清楚的。德峰同志跟你们说过了吧,潘汉年案是中央交办的案子,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最高人民法院不负责案件事实审查。


谢老见几位神情茫然,就问彭树华:你读过王勃的《滕王阁序》吗?有两句话是这样说的:“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贾谊这样有本事的人,又处于圣主汉文帝时代,也遭遇这样不公的待遇,这说明什么?无非是说天下没有绝对公平的事,好人也常受冤屈。梁鸿博学多才,路过洛阳时,见宫室侈丽,作了一首《五噫歌》,被奸臣诋毁,只好改名换姓,逃到边陲,为人舂米为生。在东汉初期这个所谓政治清明的时代,梁鸿这样有才华的人却遭遇这等不平之事,失志如此,又可奈何?

 

谢老接着谈到宋代的岳飞,说他积极主张抗金,但却被诬蓄意谋反,被宋高宗杀害了。难道当时没有人知道岳飞是被冤枉的吗?当然有人知道。但在当时,宋高宗一意要与金人议和的情况下,试想谁人救得了岳飞?明朝书画家文征明很有见识,他为秦桧翻案。岳飞冤死风波亭后,当时及后人都一致痛骂秦桧奸贼,指斥他是谋害忠良的罪魁祸。而他说秦桧的能耐,只是善于迎合宋高宗一己私欲而已。岳飞被害,秦桧罪在不赦,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宋高宗赵构。岳飞的功过,后人已有评说,也无须再议宋高宗和秦桧谁是罪魁祸首。我只想说明一点,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生的事情,都有它的时代背景和特殊原因,不是无缘无故的。


谢老最后说:“潘汉年案是很复杂的,涉及中央许多重大机密,直接领导潘汉年的是周总理和康生,许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对潘汉年的处理,是党中央定的。毛主席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杀,就好办了,是非功过,总有一天会弄清白的。”


司法不独立,作为首席大法官的谢老,面对钦定的冤案也无可奈何。这就是谢老内心深处的痛苦。


1963年1月9日,潘汉年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1年6月15日,谢觉哉病逝,终年87岁。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病逝,终年83岁。


1977年4月14日,潘汉年含冤去世,终年71岁。


1979年2月24日,董慧病逝,终年61岁。


198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告潘汉年无罪,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


如今,有关此案的绝大多数当事人都已作古,只有耄耋之年的彭树华健在,他写成《潘汉年案审判前后》一书,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记下了这段往事,让读者从中感受谢觉哉内心深处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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